xukang 发表于 2016-10-3 22:07:56

名人轶事——从小混到总统——奥巴马

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某一天,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不到10岁的巴拉克·奥巴马回到家,额头上顶着一个鸡蛋般大小的肿包。他刚与一名偷了他朋友足球的小男孩狠狠干了一架,结果被对方用石头砸了头。感觉委屈又丢脸的奥巴马在院子里找到了继父罗洛·苏托洛,并向他哭诉说:“这不公平。”继父只是轻轻地安抚他,几乎不发一言。
    “你想成为哪种男人?”
    一天之后,苏托洛拿着两副拳击手套出现,并把其中一副给了奥巴马。“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护你自己,”苏托洛在开始教奥巴马练拳前这样说,“手要一直抬高,身体不断移动,但要放低,别让自己成为靶子。”奥巴马按照继父的指导灵活地跳跃腾挪,学习挥拳。不过一时的大意让他忘记了防护,而代价让他印象深刻。“我感觉下巴狠狠挨了一拳,然后我抬头看到苏托洛一脸大汗淋漓,”奥巴马回忆说。
    半小时后,筋疲力尽的父子俩走到一个池塘旁的水缸旁,汲水解渴。苏托洛向奥巴马娓娓道出了这堂拳击课的真正用意——让奥巴马学会如何在困难而危险的世界生存。“一些男人利用其他男人的弱点,他们之间就像国家之间一样。强壮的男人攫取弱小的男人的领土。他们让那些弱者为其劳作。假如那些弱者的女人很漂亮,强者同样会占为己有。”奥马巴在1995年出版的自传《源自父亲的梦想》中讲述了继父给他上的这一课。“你想成为哪种男人?”苏托洛这样问奥巴马。
    奥巴马当时没有回答,但在接下来的40年里,他用自己的行动为继父的这个问题作答。“我对这件事的印象非常鲜明,我的继父是个好人,他所教给我的东西令我受益匪浅,”奥巴马8月14日在接受美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其中一个就是他对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的冷静分析。”
    填补父亲的“缺席”
    当奥巴马8月27日正式获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关于他能否在与麦凯恩的对决中表现出足够强硬的疑虑仍在。尽管他刚刚选择了以好斗闻名的拜登作为竞选搭档,并给民主党注入一股新鲜的斗志,但奥巴马还是摆脱不了人们对他的一种固有看法——太理智、太精英、太温和……以致难以战胜麦凯恩。
    然而抛开政治不说,从奥巴马的个人成长经历上,他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强者。奥巴马的父亲老奥巴马是一名肯尼亚人,在美国留学时遇到了奥巴马的母亲、美国白人安·邓纳姆。两人结婚时,邓纳姆才18岁。当奥巴马还在蹒跚学步时,老奥巴马拒绝了足以维持一家人生活的纽约大学奖学金,选择去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毕业后,老奥巴马带着哈佛同学露丝回到了肯尼亚,抛弃了奥巴马母子。
    邓纳姆后来嫁给了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洛·苏托洛,并带着6岁的奥巴马跟苏托洛去了印尼。奥巴马在那里度过了4年童年时光。当苏托洛告诫奥巴马“要保护自己”时,他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小小的奥巴马学会武装自己,坚定地向他选择要加入和掌控的世界迈进。
    事实上,奥巴马一上小学就展现出了与生俱来的“领袖风范”,尽管他在印尼只是个“外国人”。从一年级时,奥巴马就开始负责在进教室前维持秩序,“排队”、“看齐”、“立正”,同学们也很自然地听从他的指挥。他的一名女老师这样评价这个孩子:“他总想成为第一,站在最前面。从心理上来说,他有领导欲。”有时,奥巴马的朋友们发生争执时也会找他作仲裁。“他会抓住一个朋友的手,再抓住另一个的手,硬拉着他们握手,重归于好,”奥巴马在雅加达的一名儿时玩伴回忆说。
    奥巴马承认自己确实喜欢发号施令。他记得自己小时候对妈妈和妹妹玛雅总是要求很苛刻。“我责备玛雅一整晚地看电视,而不去读我给她借的书。我还对我妈妈大讲道理,说她所工作的那样的国际组织和国外捐赠者让第三世界国家产生了依赖思想。”从某种意义上,奥巴马在不自觉地填补着父亲离开后留下的空位,不管是对母亲、妹妹还是对自己。
    做过混混吸过大麻
    奥巴马10岁时,他的母亲决定把儿子送回美国。奥巴马回到母亲的故乡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外祖父斯坦利·邓纳姆从事保险行业,是个思想开明的人,而外祖母梅德林在夏威夷银行任主管,他们非常爱护这个外孙,并把他送入了一所有百年历史的夏威夷私立学校就读。
    不过,这种传统的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给他的感觉,就像在印尼的生活一样,陌生而隔阂,他觉得自己像“异乡人”。奥巴马对自己的身份产生了深深的困惑,并一度生活颓废。他从街头的报刊亭购买漫画书看,在电视前一待就是几小时,或者无聊地听着广播入睡,他甚至希望借助烟酒和大麻解决烦恼。
    “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我发现我了解两个世界,却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奥巴马在《源自父亲的梦想》中写道。
    并不愉快的父子相聚
    也是在10岁的这一年,奥巴马与他2岁时离开的父亲在夏威夷见了面,这也是父子俩生命中唯一的一次相聚。虽然老奥巴马并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但奥巴马从母亲和外祖父母口中听到的都是关于父亲如何才华出众、魅力非凡、抱负远大的故事。例如说起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演唱非洲歌曲,母亲会说:“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住了。”
    1971年圣诞节,老奥巴马跟着邓纳姆一起到夏威夷看望儿子。作为一名经济学家,老奥巴马还受到儿子学校的邀请前去作演讲。消息传来,奥巴马的反应不是骄傲,而是恐惧。因为他一直跟同学们吹嘘说,他来自非洲的王族,祖父是酋长,而父亲是个“王子”。“等我祖父一去世,我的父亲就会即位,”奥巴马这样说。事实上,老奥巴马来自肯尼亚西部一个贫穷的游牧部落,他们以放牛为生,住在土房子里,吃的是玉米、山药。
    一旦父亲站上学校的演讲台,奥巴马关于自己的“王族血统”的说辞就会不攻自破,想到这些几乎让他崩溃。“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糟了。我整天整晚的设想不可避免要发生的情形……我的谎言暴露了,然后就要接受同学们无情的嘲笑。每念及此,我就仿佛神经遭受重创一样全身战栗。”
    这一天还是来了,当父亲出现时,奥巴马并没有向同学们介绍,而是坐在座位上僵硬地抬头盯着黑板看,直到父亲的演讲开始一段时间后,他才回过神来。老奥巴马讲到了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讲到他们部族长者为尊的传统,讲到年轻的男孩需要用猎杀狮子来完成成人仪式,还讲到肯尼亚反对殖民主义、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这些话题深深地吸引了台下的学生和老师,似乎没有人去深究他是否是个“王子”。坐在台下的奥巴马听到这些有何感受不得而知,但父亲的出色表现确实让他感到既骄傲又有些气愤——因为他的同学们从他父亲这里得到的和他一样多。
    除了这次令奥巴马心惊胆战的演讲,他和父亲还有一次相当不愉快的冲突。一天晚上,他守在电视机前等着看一个圣诞节的节目,老奥巴马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展现作为父亲的权威,他要求儿子关上电视去看书,两人开始发生争吵和对峙。“在与父亲相处一周后,我决定我还是更喜欢他远在天边的形象,这个形象可以让我随心所欲的幻想,也可以在方便的时候选择忽视,”奥巴马说。很快,老奥巴马离开了,直到他1982年去世,父子俩都没再见过面。
    背负父亲的错误与期望前进
    事实上,在奥巴马逐渐长大后,他慢慢了解到被过度美化的父亲的另一面。“我的父亲是酒鬼,喜欢玩弄女性,对自己的孩子也很不好,”奥巴马说。老奥巴马一生据说结了4次婚,有8个孩子。“我觉得我是个‘连续一夫多妻者’,每过一段时间就换个妻子,”老奥巴马曾对朋友承认。
    弥补父亲所犯的错误或许是奥巴马内心的一种强大的动力。“他是个对家庭非常忠诚和热爱的男人,”奥巴马的朋友、竞选团队财务官内斯比特说,“在我看来,从小父亲不在身边这件事对他有某种影响。这是矛盾的事情:奥巴马一边努力扮演两个女儿的好父亲角色;而在另一方面,他的雄心也正是源自他父亲的缺席。”
    老奥巴马也是个充满雄心的人,甚至觉得常青藤名校似乎比妻儿更重要。不过作为肯尼亚第一个哈佛毕业生,他并没有获得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只能借酒浇愁,甚至打老婆出气。1982年,郁郁不得志的老奥巴马似乎要等到一展才华的机会了,他有可能被提升为肯尼亚财政部的首席经济学家。一天晚上,兴致很高的老奥巴马喝酒后开车回家,结果撞树当场死亡。
    尽管老奥巴马一生与远在夏威夷的儿子没有多少相处时间,但他还是经常会向身边的人谈起奥巴马,还把他在学校里的一张黑白照片放在钱包里。老奥巴马还经常指着照片,骄傲地向其他人炫耀:“看看我的儿子。”
    奥巴马并没有参加父亲的葬礼,但在1987年去肯尼亚家乡时为父亲举行了一个安葬仪式。奥巴马在肯尼亚的祖母回忆说:“这父子俩其实深爱彼此,巴拉克来了,我们能看到他的感情,那种失去亲人的感情,他的头低垂着。出于这种爱,他远道而来安葬父亲。”在接受采访时,奥巴马说:“一个男人的一生或者是为了实现父亲的期望,或者是为了弥补父亲的错误。对我而言,则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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