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的交往手段</P>
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夫妻性爱是十分神圣的行为,是夫妻感情的最高表现形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青年却奉行泛性主义,认为只要双方情愿,就可随意发生性关系。在这里,性行为已演变为禽兽的乱交行为,不仅无任何美可言,且简直是其丑无比。
下面是一位失足女大学生的心理表白:
我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父母日夜忙于工作,我们很少深谈。但父母的思想又非常保守与古板,固执而又严厉。平时我若与男孩子一起出门,父母规定我必须很早回来,并常由弟弟陪着出去。要想与心爱的男孩在一起,我就得编许多谎话才行。尽管父母严密监视,在15岁时,我还是设法与男朋友在公园里会了几次面:他吻我,抚摸我,他乐意这样,我也高兴这样。
我本来打算在23岁以前不与人发生性关系,我想长大些再担负起这个责任。我可以允许男友拥抱我,亲吻我,甚至抚摸我,但决不轻易失去最后一道防线。奇怪的是大二那年,刚过了22岁处女的羞涩妨碍了我对交际的好奇,但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萌发了与人做爱的念头c实际的效果妙不可言.我的交际面也从此拓宽了。从这时起,我知道肉欲并非罪孽,而是一种既可享受又可交往的手段,人们可以相爱,可以发生肉体关系,但不一定非得结婚。后来我又与一位年轻歌手相识、相爱,并频频做爱……在我心目中,与自己喜欢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其实很平常,就和吃饭、撒尿一样简单。然而正是这种荒诞不经的观念最终导致我陷入了罪恶的深渊。
报复和惩罚社会的一种手段
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曾提到过这么一句话:“性欲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如果失去控制,它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种灾难。”
如果说欺骗行为是人类两性关系的一大误区,那么性报复是这一误区的沉重沦落。生活的经验启示人们:当人的性爱目标受到阻碍或干扰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情绪,我们权且称之为爱欲挫折吧。当受害者遭受某种欺骗而产生了损伤性刺激后,有可能造成心理崩溃,进而产生报复行为。在大学校园里,性报复事件时有发生,更奇怪的是,这些案子竟然被“复仇女神”所垄断,而且是通过某种心理机制的转变,把对某一异性的仇恨变成了对一切异性的仇视。这种变态心理的产生,往往是女性堕落的起点。
一位女大学生如是说:“我之所以委身于男人,是因为我不仅需要男人,更需要寻找生活的支柱。”可以想象,一个把自身命运系在一个男人身上的女人,当她全部的理想在一夜之间化成泡影之后.会陷于怎样的一种绝望之中。变态心理由此滋生了。这位女生被男友抛弃之后,便寻找奇特的报复行为来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她凭自己的花容月貌和风骚,出没于影院、公园、酒吧、舞会,主动搭汕,结交男朋友。她专门找那些夫妻感情不和的男子,撒网钓鱼:当对一男子捉弄够并厌烦时,她便把这种关系暴露给对方的妻子,给夫妻之间的伤口上再撤上一把盐。当有的男子不惜与妻子离婚向她求爱时,她却一改往日的温柔而翻脸不认人,一脚将其踢开,又去另觅新欢。有时,她还活动于几个男人中间,挑逗他们的感情,从几个男子的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中寻求莫大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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