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此前也在湖南、江苏、山东等地试行。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3年山东省区也加入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基本简介
平行志愿即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或ABCDE五所院校(例河北省本科一至三批及专科一至三批均为ABCDE五所),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暂不设置平行院校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注:河北省体育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不设平行志愿,本科三批设置平行志愿),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四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按照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五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投档,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愿(按从A至C或从A至E的顺序)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且其A志愿填报该高校,则按其A志愿投档。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单科优秀学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其中,对单科优秀考生,按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中的最后一所院校志愿投档。
在高校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省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及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平行志愿-志愿设置
普通类
今年在普通类院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
今年我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两种。
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等渠道及时向考生提供考生录取状态查询,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
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附于《考试证》背面),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
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则视其为自动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如考生不按当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填报志愿,并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由此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普通类、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3所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征求院校志愿是传统院校志愿还是平行院校志愿,分别按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4.考生填报艺术类“是否服从其它院校”志愿时,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服从其它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